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。这种选举方式允许选民在多个候选人中做出选择,增加了选举的多样性和民主性,有助于选出更能代表民众意愿的代表或官员。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相对,后者是指候选人数与要选出的监事会或董事会名额相等。
差额选举在中国是从1979年的选举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,并且已经成为中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基本原则。
差额选举在中国的具体实施细节是什么?
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在哪些国家实行?
如何计算差额选举的当选比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