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孩子应该会判给谁
1. **哺乳期内的孩子** :一般随哺乳的母亲抚养,除非母亲存在特殊情况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。
2. **两周岁以下的子女** :通常判给母亲抚养,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。
3. **两周岁以上的子女** :
- 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
- 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,如经济状况、个人素质、生活环境、对子女的责任感、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。
-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,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,改变环境对其成长不利的一方,可优先考虑。
- 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,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可准许。
4. **八周岁以上的孩子** :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。
5. **特殊情况** :
- 如果一方有严重疾病、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,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,法院可能会判给另一方。
- 如果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,法院也可能判给另一方。
6. **探视权** :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,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。
需要注意的是,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,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。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判决结果还需以法院的裁决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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